參考消息網4月4日報道 據日本《產經新聞》4月3日報道,圍繞通過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一事,政府和自民黨2日開始就有限度地解禁展開最終協調。“日本近鄰有事”、“公海掃雷”、“對美援助”三種情況作為“有可能給日本的安全造成深刻影響的事態”,被列入允許使用集體自衛權的範疇。政府將在與自民黨進行事先協調的基礎上,由5月召開的“重新構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礎懇談會”提交最終報告書。為確保自民黨內對於只允許在必要最小限度內解禁一事不出現反對聲音,順利推進協調進程,政府方面做出了讓步。
  將被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情況包括以下三種。一、當美國因日本周邊有事使用了集體自衛權之際,日本將對向攻擊美國的國家運送武器的船舶實施登船檢查。二、在被水雷封鎖的海上交通線實施掃雷工作。三、在美國遭受攻擊並與同盟國共同行使自衛權的情況下,允許向美提供武器的船舶腿氈盡�
  打個比方,對於大部分能源需要進口的日本來說,如果海上交通線被水雷封鎖,國民生活勢必遭受重大打擊。根據目前的憲法解釋,掃除作為戰鬥行動布設的水雷就等同於行使集體自衛權,是不被允許的。
  此外諸如因朝鮮半島有事而實施對美支援的情況,在新的解釋中都將被視為符合憲法認定的“最小限度自衛權”,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
  另一方面,關於在他國領土行使集體自衛權,由於可以想象來自公明黨的強烈反對,因而(政府)原則上已經放棄了努力,解禁的範圍也將限定在領海和公海上。
  之所以政府將懇談會提交報告書的最後期限由原定的4月推遲到5月,也是希望報告書能夠充分反應自民黨內的意見,以確保之後的內閣決議能夠順利通過。
  (原標題:日媒:日政府擬定集體自衛權解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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